犯罪记录封存 保障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犯罪记录封存 保障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近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小H及其家长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同时该通知书还送达相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司法机关等,这意味着被告人小H的犯罪记录就此封存。据悉,这是城关法院落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来,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未满十八周岁的小H因未考上高中,初中毕业后在家闲散四年,结交了社会上多名不良朋友,经常外出喝酒。家人对小H过于顺从骄纵,疏于管束,其个人缺乏对道德和法律的基本判断,不能正确处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因此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被告人小H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当法官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到小H手中,并向其和家长讲解记录封存的意义和法律后果后,他们异常惊喜。家长向法官反馈,小H犯罪后一直待在家里,不敢出门,也不愿意找工作,认为自己被贴上了“标签”,会受到社会的歧视。现在犯罪记录被封存,小H计划去技校学习一门技术,自食其力,回馈社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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