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看】甘肃28条金融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原标题:甘肃28条金融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曹立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28条硬核“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经济大盘。
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工作人员引导客户办理业务。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多层次金融供给体系,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并发挥保险机构融资保障优势,加大对中小微科创企业保险保障,为中小微科创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在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加强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跨境金融服务。聚焦新市民群体,丰富信贷产品供给,加大保险保障力度,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中小建筑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保持融资连续稳定。同时,着力改善金融资源投放区域均衡性,健全完善金融支持抗疫救灾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建立灵活调配投放金融资源的快速反应机制,支持受疫情影响地区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生产自救、纾困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好服务金融机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推动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奖补政策,引导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政策落实、规范经营收费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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