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协发布今年上半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中国甘肃网8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8月31日,甘肃省消协发布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聚焦热点案例。对此,甘肃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请不要保持沉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甘肃省各级消协组织将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超市价签混乱问题需引起重视
2022年1月29日,消费者李女士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好又多日杂超市购买了一条鲈鱼,柜台标价每斤鲈鱼25.8元,结账时超市却按照每斤49.9元的价格进行计算,共计消费103元。在与经营者交涉无果后,投诉至镇原县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权。镇原县消协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立即对李女士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认为该行为存在欺诈,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进行赔偿。最终,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退款并加倍赔偿现金800元。
2.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食品、餐饮服务存在诸多瑕疵
案例1:2022年5月24日,甘肃省金昌市消费者谭先生投诉称,自己通过美团APP在金川区华莱士餐饮店消费44.8元网购了一份辣鸡翅,准备食用时发现鸡翅有臭味,随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在与经营者协商十倍赔偿未果后,诉至金川区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权。接到投诉后,金川区消费者协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最终,经过调解,餐饮店向谭先生赔偿448元。
案例2:2022年4月27日,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消协接到消费者闫女士的投诉称,自己在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庆城西大街便利店消费9.8元购买一袋红薯干,食用时发现已过期。于是要求该公司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与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消费者诉至庆城县消协请求维权。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闫女士1000元。
案例3:2022年5月30日,消费者舒女士以电话方式向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与朋友在岷县老兵缘音乐餐厅消费95元。付款时,吧台工作人员直接向消费者收取了200元。消费者与之理论,却被告知餐厅有最低消费。消费者要求餐厅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未果后,诉至消协请求维权。接到投诉,岷县消费者协会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将消费者投诉转至岷县消费者协会城关分会。城关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和经营前往现场调查了解。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消费者称,店堂内未见悬挂店堂告示,消费时也没有工作人员告知有最低消费,但是结账时却如此霸道。消协工作人员指出,依据《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等标识;其次,餐饮业的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舒女士退还200。
3.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关乎农民生计,却质量堪忧
2022年5月2日,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22年3月26日,在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丰军农机维修部购买大型拖拉机1台,在使用过程中排气筒中流水,机耕无力量,多次联系经营者均得不到解决,因此,杨先生诉至民乐县消协维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为其维修农机或更换同型号拖拉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投诉后,立即到达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杨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民乐县丰军农机维修部对该台农机出现的质量问题也认可,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同意为杨先生更换同型号拖拉机1台。
4.家装市场部分经营者诚信缺失,以次充好、延误工期、设置陷阱、逃避责任,家装投诉依然较多
2022年4月8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消费者协会分会接到消费者史先生投诉称,自己因为听信宣传,和陇西县阔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缴纳定金29000元。之后消费者联系北京阔达装饰公司进行核实,方知其并未在陇西县设立分公司,消费者认定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其退款被拒,于是诉至陇西县巩昌镇消协分会,请求维权。陇西县巩昌镇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通过调查得知,陇西县阔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确非北京阔达装饰公司分公司,存在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容易误导消费者上当,理应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定金。经过分会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定金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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