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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兰州市城关区发布告知书 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经营

22-08-16 08:4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张慧雅

  原标题:8月15日城关区发布告知书

  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经营

  中国甘肃网8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晟途 实习生 弓雨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了有效杜绝病毒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8月15日,城关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城关区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精神,发布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经营告知书。

  各经营主体务必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各类防控指引,做好经营场所消杀、卫生清洁和场所通风,备齐备足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酒精、口罩、面屏、手套等防疫物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核酸检测、体温、身体健康状况、疫苗接种等)。

  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管理。从业人员按类别须持24小时或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方能上岗和从事经营活动,工作期间强化个人防护,正确佩戴防疫物品,做好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如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执行“每天一检”,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牛肉面馆)从业人员执行“三天一检”。营业后安排专人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建立健全台账并做好记录。

  在经营场所入口处、排队处等区域,多点、合理设置“小兰帮办”二维码,安排专人值守,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小兰帮办”、查体温、查健康码绿码、查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醒顾客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营业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防止人员聚集,排队等候区域设置“一米线”,鼓励引导顾客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无接触结算,减少排队时间。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公安等行业监管部门将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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