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三十四)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三十四)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平凉路298-306号(双号)家属院、雁南街道南河路2764-2778号(双号)黄楼、临夏路街道(兰大二院以东、张掖路以北、永昌北路以西、南滨河东路以南)区域、皋兰路街道(金昌南路以东、广场南路以南、皋兰路以西、民主西路以北)区域;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东至伏直公路、西至雷坛河道、南至东沟沿、北至伏龙坪桥)等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七里河区西园街道华坪一马路、二马路、三马路所在区域(东至孙家台小区、西至华林路、南至工林路、北至华坪一马路)、八里镇五里铺村(东至兰山根、西至雷坛河、南至何家庄、北至东沟沿)等2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城关区雁南街道雁南路科技小区、白银路街道甘南路927号小区、雁北街道燕京家园等3个区域由中风险区升为高风险区。将榆中县和平镇东坪村老林展柜厂等1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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