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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新增高、中风险区9+19

22-07-20 22:11 来源:兰州晚报 编辑:高正武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二十二)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下沟(东至晏北人家西侧围墙,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五三四铁路专线,北至排洪沟)、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陆家嘴蔬菜市场及相邻居民区(东至肉联厂饲养场围墙,西至T210路,北至南山路,南至翡翠华庭北路)、西园街道西藏佳苑2号楼、敦煌路街道任家庄西街兰石润安小区110栋等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上沟(东至晏家坪北路216号以西,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国储五三四处货运专线,北至回民沟下沟以南)、彭家坪污水处理厂(S212路以东,陆家嘴蔬菜市场以南,S216路以西,B227路以北)、西园街道西藏佳苑(除2号楼和安课慈饭店以外区域)、敦煌路街道任家庄西街兰石润安小区(除110栋以外区域)等4个区域划为中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区域要严格落实低风险区各项管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二十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兰林路北片区2-52号(双号)、白银路街道柏道路3-60号等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将雁南街道滩尖子玉原小区、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912-2926(双号)、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自建房片区(268-279号、304-372号)等3个区域由中风险区升级为高风险区。

  将广武门街道荣达小区、拱星墩街道南河庭院、拱星墩街道丰和丽园、拱星墩街道膜科院家属院、拱星墩街道亚太城市月光、五泉街道闵家桥 188-196号小区、皋兰路街道体育馆家属院、皋兰路街道光源大厦、皋兰路街道郑家台45号小区、伏龙平街道伏龙坪中街自建房片区11-50号、团结新村街道天平街40-44号(双号)家属院、草场街街道瑞安小区、白银路街道甘南路927号小区、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543—995号(单号)、火车站街道康居苑小区等15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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