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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康县发布提醒:去过这些地方,请立即主动报备!

22-07-14 10:27 来源:陇南康县发布 编辑:赵满同

  2022年7月13日接市疫防办协查信息,经我县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研判,确定3名密切接触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以下活动轨迹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现将该3名密接人员在康县公共区域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5:7月9日7时10分至7时40分在周家坝镇街道活动。

  7月11日8时在家乘坐私家车甘KX0596到周家坝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8时35分在周家坝镇顺丰快递点取快递;8时40分在周家坝镇信用社办事;9时在毛坝菜市场买菜。

  7月13日10时30分乘坐私家车甘KX0596到周家坝镇;11时在周家坝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11时30分乘坐私家车甘KX0596返回家中。

  密接6:7月9日12时乘坐武都至康县班车甘K35135于14时50分在康县汽车站下车;15时20分至15时4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6时在县城农贸市场吃青椒米皮;16时30分乘坐公交车回到岸门口镇青岗坝村家中。

  7月12日11时在青岗坝村公交站乘坐公交车到县城;11时40分至12时5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远东超市购物;13时乘坐周某某私家车回到家中。

  密接7:7月10日20时4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7月11日19时至20时在县城峡口路活动。

  7月12日20时40分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

  7月13日16时30分至16时40分在远东超市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

  康县疫防办联系电话:0939-8460568

  康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39-5121305

  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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