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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 稳住经济】甘肃出台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22-06-11 08:44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赵志富

  原标题:【坚定信心 稳住经济】甘肃出台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中国甘肃网6月11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记者从6月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从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帮扶保障、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18项重要举措,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有效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甘肃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提出按照顶格标准落实“降、缓、返、补、扩”系列政策,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特别是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以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降费率和缓缴政策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等22个行业企业,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爬坡过坎,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扩大就业岗位供给。优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增长,持续落实“甘快办”10条便企措施,力争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增幅10%以上。发挥重大项目和国有企业吸纳就业作用,拓展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空间,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持续推进“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确保今年招募规模不低于1.7万人;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提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劳务品牌的创建承办单位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贴息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3万至1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一次性补助。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深入开展“40万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为民实事项目,持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强化就业帮扶保障。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持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全年募集岗位不少于1万个,并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精准服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失业人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百日冲刺”“千校万岗”“直播带岗”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促进供需高效匹配。简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取消不必要环节。完善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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