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启动
中国甘肃网6月10日讯 (本网记者 张振宇 张慧雅)为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为养成,加快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以社会文明程度新提高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6月10日,《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由甘肃省文明办、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甘肃新媒体集团·每日甘肃网、甘肃文明网承办,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协办的宣传活动,注重与群众的互动性和宣传载体的丰富性,包括“鑫源杯”《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奖知识问答和“‘鑫源杯’喜迎二十大·文明在陇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两项主题活动。
活动主办方表示,通过以上两项主题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监督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行为养成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以此汇聚起陇原儿女同心同德建设法治甘肃、文明陇原的磅礴伟力。
2020年6月1日,《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从根本上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为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条例》所倡导的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文明进步的目标理念得到了深入贯彻和持续深化,推动形成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让文明有“法”,让城乡更美。与此同时,兰州、金昌、天水等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市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现了文明入法、德法共治的省市联动和齐抓共管。一大批文明典范、道德模范踊跃而出,群星闪耀、德润陇原的“大文明”发展格局,成为陇原大地最美的风景、最亮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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