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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

22-06-04 16:09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宋芳科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兰州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

  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20种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10.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11.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12.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

  14.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5.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

  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8.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0.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8、9、10、11、12、13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931-8231993,鼓励群众和社会团体会员积极举报,提供违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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