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生态环保 增添民生亮色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原标题:护航生态环保 增添民生亮色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中更好发挥作用,是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为民用权的重大考验。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使立法、监督等工作重点向生态环保领域聚焦,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引领、监督推动、代表主体作用,为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人大力量、作出人大贡献,努力让兰州水更清、天更蓝、土更净。
2013年以来,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10余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0余项,持续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固体废物处理等30多项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考核中取得“零失分”的最优成绩。
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织密生态环保制度之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保领域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释”并重,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兰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立法先行。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一些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项目纳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用生态环保领域“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关切“大问题”。在《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出台后,涉及制定、修订和调研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事项20多项。特别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了《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为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制定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大气污染防治属地化管理、网格化监管的兰州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用法治力量巩固“兰州蓝”。
维护法治统一是夯实生态环保领域法治基础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清理。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或专项清理,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切实织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网。同时,把环境保护法等环保领域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引导群众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
提高生态环保落实之效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才能更好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法规落实、意见办理、问题整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重点议题,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打出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组合拳”,依法推动兰州生态环境改善。
生态环保的重点在哪里,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哪里,执法检查的任务就跟进到哪里。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实地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律利剑作用,支持促进政府落责任、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硬仗。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新方式,围绕水污染防治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对生态环保工作“把脉问诊”,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实施。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听取审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情况的报告,召开兰州市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工作会议,开展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等专题调研,用实际行动护佑人民生命健康、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督促完成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今年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前往榆中县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及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推动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每年带领部分人大代表、环保专家,赴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实地调研检查环保督察重点问题反馈整改情况,督促对群众不满意、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律进行“返工”“补课”。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等,持续对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固体废物处理、第二水源地建设、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黄河干流兰州段防洪治理、城市垃圾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监督。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凝聚生态环保人民之力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是人民意志的代言人,最清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了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如何更好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引导人大代表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履职重点,每年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让代表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对生态环保的意见建议,熟悉了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真正做到建言献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同时,采取跟踪督办、现场督办、领导领衔督办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对代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使代表对生态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特别是每年确定2-3件生态环保领域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办结率达到100%,其中对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于加强黄河兰州段水污染治理问题的建议》《关于切实推进兰州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关于黄河兰州段干支流和洪沟综合治理的建议》等影响力较大的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重点督办,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生态环保非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相关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 超 通讯员 魏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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