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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

22-05-06 09:07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张玉芳

  原标题:着力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

  陈 娟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综合有效治理。在原有乡村治理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多次强调要坚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和模式的创新。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综合有效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有必要。

  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优化多元共治格局。乡贤是乡村基层多元治理的重要主体,要充分重视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畅通乡贤返乡的渠道,制定支持乡贤返乡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着力营造新乡贤回乡参与社会治理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社会资本下乡行动,坚持以项目为载体、以新乡贤为引领、以企业为龙头、以金融为保障,创新合作发展模式,鼓励新乡贤回乡创业,吸引人才和资本回流;积极出台乡贤优待政策,给予一定的创业奖励补贴,在审批、项目用地、融资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通过弘扬乡贤文化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形成凝聚乡贤智慧、推进乡村治理的强大力量。

  加强乡规民约“软法”之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镇十分重视发挥村规民约的“软法”约束作用,两次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以此提高村级自治制度化水平和村民文明素养。要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提升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更好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首先要加强乡规民约的指导和试点工作,引导乡村科学制定乡规民约;同时,建立乡规民约执行的机构,提高乡规民约的执行效率;再者,创新执行手段,利用好积分机制。对于遵守乡规民约的村民,在达到一定积分后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乡规民约的村民,要在村庄范围内对于违反公约的事项进行公布,从而产生警示效应。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壮大乡村治理力量。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功能各异,能够有效发挥“补位”的功能,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共建共治共享”。枫桥镇推行的“5+X”村级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村必备乡贤参事议事会、红枫义警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580志愿服务协会、邻里纠纷调解会5个社会组织,并根据实际建立个性化组织,如“枫桥经验”宣讲队、红十字协会等。要把加强和改进乡村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特别把乡村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这四类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发展重点,通过简化登记手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补贴奖励力度等措施,使其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互联网+社会治理”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路径,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治理智能化的本质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智慧治理为路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和便民服务有机融合。建设镇村网格化数字系统管理平台,将网格员和数字化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镇村组三级数字化治理网格,实现基层党建、政务信息、平安乡村、环境整治、防汛防控等工作数字化管理,推动基层治理网格化走向智能化;深入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条件的镇村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行帮办代办制度,切实解决村民办事难问题。

  作者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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