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1600家
原标题:我省印发《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1600家
中国甘肃网5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4月30日,记者从甘肃省科技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印发《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我省2022年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2000家(现1832家),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现234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0家(现1371家);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3000家,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1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00家。
构建科技型企业
梯次培育发展体系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力度。《方案》鼓励各市(州)、县(区)、各类园区结合自身发展条件和目标,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扶持资金。依托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回国创业园等孵化平台,加速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快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各市(州)、县(区)要加大对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帮扶指导,明确企业培育阶段目标和责任人,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人才、增强知识产权创造、加快新产品研发,加快将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
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壮大。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监测预警机制,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主要指标,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难题。加大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精准服务力度,力争重新认定率达到85%以上,通过率达到90%以上,外迁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壮大。
完善科技财政税务
协同工作机制
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各市(州)、县(区)将进一步完善科技、财政、税务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定期会商、信息互报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科财税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联动,精准施策发力,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作目标。
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网络评审管理系统,实行“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统计监测制度,发布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度报告,开展动态监测和研究分析,提高全周期精准服务水平。
落实惠企利企政策
建立奖惩工作机制
积极落实奖补政策。省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新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鼓励市(州)、县(区)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税收惠企政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
支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省外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确认资格并享受新认定奖补政策。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予以支持。
加大奖惩力度。采取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工作措施,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县(区),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完成工作优良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为全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市(州)、县(区)进行通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世才 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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