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考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新政公布
原标题:我市中考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新政公布
■中考招生政策
民办高中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设置6批次12个志愿
4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中考招生政策。据悉,今年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今年中考6月16日开始
据了解,今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法、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法、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美术、音乐)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6月16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物理、化学,6月17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道法和历史,6月18日上午考英语等其他小语种,下午考地理、生物学。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另行通知。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安排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时间由市电教中心通知。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外省市转入生须参加相关补考
本市2022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1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或复学的2022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户籍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2022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2023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普通高中设置6批次12个志愿
据悉,今年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共设置6个批次12个志愿。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助学班、多语种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特色班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初审、市教育局考试院复审并备案。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置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复核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的一个志愿。
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设1个志愿。
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志愿。设置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
远郊县区志愿设置由各县区参照城市地区设置模式。
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设1个志愿。
统配比例75%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我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2年这一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0%,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分配比例为15%。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至18日,第四批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2日。
6所学校参与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发〔2022〕2号)要求,从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鼓励和允许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内开设 1至2 个“职普融通”实验班,普通高中同步举办职业教育,中职学校同步举办普通教育,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模式创新,推进全市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
“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所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通过申报审核,今年我市将在兰州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榆中县职业技术学校、兰州新华互联网中等职业学校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在兰州六十四中、兰州成功学校、兰州新亚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开设“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
今年新初一市外生连续满两年学籍可享统配
我市进一步扩大政策执行区域,在兰州新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推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2022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0%,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15%。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内初中学校,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高新区内初中学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教育优待条件且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市的满一年(含)以上初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市、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统配政策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文通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兰州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由新区教体局参照全市统一条件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和名额分配工作由新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城市四区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城市四区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入学 取消多项无谓证明
4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据悉,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小学毕业生报名参加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的资格条件提出了规范要求。
小学招生取消多项无谓证明
小学招生: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延迟。
初中招生:凡兰州市2022届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市户籍2022届小学毕业生及需到我市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外地2022届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兰州市初中学校。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小学招生方案6月上旬公布
各县区小学招生方案6月上旬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划拨方案6月9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7月4日向社会公布。
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本县区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县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稳妥探索开展多校划片招生试点、集团化、一体化片区学校内部调配入学试点,同时积极稳妥探索推进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城市四区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招生,招生录取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划定的片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公办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划拨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学校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1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
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小学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核备案。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地招生不满可跨区招
据悉,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跨县区招生时,须向学生和家长明确告知2024年起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事项,尤其城市四区以外民办初中学校招收的城市四区学生2024年起将会按照新的属地招生政策进行中考报名和录取,会出现不能回到城市四区参加中考或不能享受城市四区优质高中统配政策的问题。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其他县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市四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
城区民办初中的录取市区联合招生
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开启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录取招生学校所在县区的学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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