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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赛即日起申报

22-04-08 09:0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张慧雅

  原标题:第七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赛即日起申报

  中国甘肃网4月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高宏梅)4月7日,记者从甘肃省文联获悉,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配合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推出一批反映时代历史巨变、描绘甘肃人民积极向上精神风貌,表彰一批我省在艺术创作上取得突出成就、作出较大贡献的戏剧人才,即日起,第七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赛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据了解,甘肃戏剧红梅奖是由省委宣传部正式批准的、全省性戏剧类最高专业奖项。该奖项对应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戏剧梅花奖”,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七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赛分为剧目类、个人表演类两大类别。其中,剧目类新创剧目须为第六届甘肃戏剧红梅奖大赛报名以后(即2020年10月31日以后)创作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经过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的大中型剧目均可参赛。剧目需体现出明显的创新意识,体现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个人表演类剧目由参赛演员所在单位集中推荐,组团参赛。

  为了鼓励新秀,按隔届参评原则,上届红梅奖已获奖演员本届个人表演比赛不予接收,体制内演员原则上不得在本团以外的艺术团体、民营剧团报名参赛。

  此外,由于受评奖数量限制,省直院团及兰州市级文艺院团每团申报个人参赛数不超过10名,其他市州级剧团每团不超过7名,县区级剧团每团不超过5名。省直院团直接向省剧协报送,市州院团交由当地市州剧协汇总后,由当地市州剧协统一向省剧协报送,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为了鼓励戏剧演员全面发展,评审以个人演出专场形式举办,参赛演员需准备本人主演的两个不同艺术风格的剧目片段或两出折子戏。

  此次大赛申报剧目展演和个人参赛的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寄送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甘肃省剧协

  联系电话:0931-88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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