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工作机构的决定
22-03-01 14:28
来源:中国甘肃网-嘉峪关日报 编辑:张慧雅
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工作机构的决定
(2022年2月28日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以下5个专门委员会:
经济科技委员会
提案法制和祖统联谊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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