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确保未成年人保护“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1月1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 见习记者王宇晨)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颁布实施以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行业指导监管责任,各地认真履行属地主体管理责任,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其中,省人大推动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省委政法委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平安建设考评、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等措施,确保工作深入开展;省委网信办积极开展2021年“清朗”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到涉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有效举报线索764条,全部处置完毕;省法院推进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建设,全省法院已建有少年法庭48家;省检察院加大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了“督促监护令”工作;省妇儿工委办做好《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妇儿工委终期评估验收,并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省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母婴休息室”和“职工子女托管班”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设工会母婴休息室1914个,累计服务职工群众近10万人次……
下一步,我省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推进制定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制定甘肃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推进限制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同时,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坚决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事件、恶性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问题及苗头能够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
加强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阵地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按照典型带路、辐射带动的思路,指导永登、天祝等5个县开展首轮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切实提高机构集中养育能力和关爱服务能力,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关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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