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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筑牢群众安全底线

21-12-26 09:11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靳佩佩

  原标题:【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卫生健康委: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筑牢群众安全底线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睿君

  今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水平相结合,牵头实施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建设项目,其中包括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和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

  省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下发通知,明确了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资金安排、组织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市州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建立了14个市州、兰州新区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和30个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项目建设动态工作台账,紧盯实施方案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统筹新建和改造任务较重的项目,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

  “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建设水平是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唯有这样,才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方面,我省按照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安排省级财政资金4500万元,为每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各补助300万元,在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或传染病防治专科医院,通过局部改造,设置不少于5张床位的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配置床旁监护仪、呼吸机、振动排痰仪、除颤起搏器、可视喉镜等基本生命体征的监护救治设备,达到救治传染病重症患者能力。

  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项目方面,我省在30个定点医院传染病病区未获得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的县市区,实施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工程。各项目县(市、区)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通过改扩建,在县级医疗机构独立医疗楼或独立医疗区域改造建设传染病病区,改建后达到“三区两通道”(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以及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规范设置要求,满足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收治条件;配备传染病救治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影像检查、重症监护、负压救护车转运等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

  “查看项目方案制定、工程进展及资金落实情况,对每个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完善……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及时追踪,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负责人详细介绍说,4月初,省卫健委组建调研指导组,先后对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30个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做到了项目督导全覆盖。

  “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建设项目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容不得半点懈怠和马虎。”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说,“我们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进行月通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坚持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和不定期调研督导相结合,适时进行暗访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月28日,省卫生健康委专门组织召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项目实施推进会,通报了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了逐一点评,并对为民办实事项目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推进要求,有力推动了项目进展。

  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项目方面,截至9月底,30个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方面,截至10月10日,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的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已完成,相关诊疗设备已配置到位,具备收治重症患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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