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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写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之际

2021-08-23 08:52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原标题: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写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之际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出台后,将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助于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为“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决议》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普法重点任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强化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七个方面部署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旨在培育法治信仰,形成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

  “《决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丽伟介绍说,《决议》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省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突出法治文化甘肃特色,推进具有甘肃特色的长城、长征、黄河等文化建设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法治文化创作,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法治甘肃故事。

  《决议》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方面,要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以“丝路法雨”平台为牵引的“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决议》还提出要强化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决议贯彻落实。

  “七五”普法以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推进扫黑除恶、保障疫情防控、服务脱贫攻坚、促进生态环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5年,司法部第三方评估我省群众对普法宣传满意度达到96.8%,公共法律服务满意率达到99.42%,全省公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

  “八五”普法即将拉开序幕,对此,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雯表示:“未来五年,我们将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全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丰富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推动全省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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