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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出台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1-07-08 15:56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程健

  中国甘肃网7月8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7月8日,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印发了《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年城关区小学生招生原则、招生办法、招生规范等作了明确要求。《意见》显示,今年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2至16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意见》指出,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

  《意见》显示,今年将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城市三区(七里河、安宁、西固)儿童不得在城关区入学。严控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连园区、和平园区)及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崖川村)等区域内户籍儿童在城关区跨区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明确了自主招生原则、严控“大班额”原则、顺序录取原则、生源均衡原则、维护稳定原则等其它五项坚持的原则。

  《意见》明确了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2至16日,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13至16日,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7至20日,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21至26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意见》明确了公办小学招生的两个批次具体顺序。即,第一批次为城关区户籍儿童,招生顺序依次为:A类有房有户儿童、B类有户住公房儿童、C类有房无户儿童、D类有户无房儿童、E类普通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第二批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顺序依次为:F类普通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G类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H类有证有房儿童、I类有证有社保儿童、J类有证儿童。

  《意见》还对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其他各类情况下的儿童入学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均衡入学”试点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试点办法。

  点击查看《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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