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出台《细则》明确诬告陷害他人将被处理
原标题:白银市出台《细则》明确诬告陷害他人将被处理
8月19日,记者从白银市获悉,经白银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
《细则》指出,出于政治目的,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伪造材料,诬告陷害,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出于个人恩怨,发泄私愤、造谣生事、栽赃嫁祸,故意诬告以及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的,或者由于个人恩怨,捏造事实,打击报复他人的;侵犯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人身权利、政治权利,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党政机关、其他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编造事实,搅乱局面,混淆视听,干扰组织调查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为个人私利造谣中伤他人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相关领导干部、办案人员,意图施加压力进而达到个人目的的;其他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都在核查范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万盈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