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尾菜处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原标题: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尾菜处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尾菜应当与其他垃圾分类收集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尾菜处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尾菜与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应当分类收集,不得混堆。对从事尾菜收集、运输或者处置中导致环境污染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今后,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坚持市场运作、多措并举的原则,构建“企业主营+政府补贴+菜库缴费+社会共治”的尾菜处理利用工作机制。尾菜处理利用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尾菜,处置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尾菜处理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尾菜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做好蔬菜生产环节的尾菜处理利用工作,大力推广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技术。
同时,对从事尾菜收集、运输或者处置中导致环境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区县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下年度预计产生尾菜的种类和数量,并鼓励具有运输条件的尾菜专业收集运输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尾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