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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政策问答

20-05-21 09:38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吕庚青

  原标题:【政策问答】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政策问答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保就业”成为当务之急。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众等稳定就业重点群体,近期甘肃省连续出台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现将有关政策予以集纳。

  一、促进农民工就业,有哪些相关政策?

  答:1.加快农民工返岗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对有组织输转就业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劳动力给予省外600元、省内3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对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18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再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对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500元生活费补贴。

  2.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如何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答:1.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各地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指导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

  2.扩大基层就业规模。2020—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积极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服务力量。落实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改革措施。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3.扩大招生入伍规模。省属本科院校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调整招生结构,加大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开展“征兵宣传进高校”活动,严格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考研加分、退役复学转专业和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4.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和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和留用率。各地要按季度发放见习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如何扶持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

  答:1.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失业人员或家庭,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2.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及时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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