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 招标编号:ZZTH-PLLT2020013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台 |
1 |
55000.00 |
55000.00 |
2.预算金额:5.5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完成本项目需要的一切任务;
2.中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3.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投标人应在供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时间:
1.请于2020年02月26日12时00分至2020年03月02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平凉市灵台县陇塬明都112#商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
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1.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整)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ZZTH-PLLT2020013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成功后,请及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52753077@qq.com。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刘 超
电 话:1383037172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B1004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0933-362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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