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致全省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致全省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广大农资生产经营者: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正在全面推进。同时,春耕备耕在即,农时迫在眉睫。为有效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有序组织农业生产,维护正常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积极为抗击疫情提供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须品,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人民政府近期一系列的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向全省农资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抓防疫保生产。防疫不能松劲,农时不能耽搁。大家一定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误农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诚信生产经营。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趁火打劫,宣传实事求是,产品明码标价,确保农资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三、依法生产经营。经营有证照,不得超范围,产品要备案,进出有台账,信息要登记,流向可追溯,确保假冒伪劣农资出不了厂、进不了店、下不了田。
四、科学防控疫情。开工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场所要消毒,通风不可少;选购要有序,店内不集聚;距离一米外,当面不唠嗑。
五、改进经营方式。提倡运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产品信息,征集需求信息,引导群众错峰购买,减少接触机会,避免人员店内集聚。
非常时期,农业农村部门将一如既往,严格履职,竭力为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搞好服务。一是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或者通过“陇政通APP”掌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及涉农法律咨询。二是打击违法行为。及时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互商互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未经审定(登记)、假冒伪劣以及未经检疫上市交易等各类涉农违法行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让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风雨同心,共克时艰。
冬已尽,春已启。祝愿全省人民安康幸福,乡村和谐稳定、经济有序发展。
咨询热线:12316三农服务热线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2日
- 2020-01-31【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省加强农业农村疫情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