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探索“绿色检察” 构建黄河祁连山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发布《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
中国甘肃网网1月7日讯(本网记者 张振宇 宋芳科 文/图)1月7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介绍,201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关紧盯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四乱”治理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上述经验做法总结后形成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旨在向社会公众介绍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点举措和主要成效,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据介绍,2019年,甘肃检察机关紧盯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四乱”治理问题,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草湿地3500余亩,清理污染水域面积73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2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9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6万吨。
兰州第二水源地(本网资料图)
白皮书显示,2019年,甘肃各级检察机关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采矿采砂、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64件90人,提起公诉235件36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2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0件36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在重点整治黄河流域“乱采、乱占、乱堆、乱建”问题上,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5人,提起公诉72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39件,立案950件,发出检察建议855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
在专项监督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中,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祁连山区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3件5人,起诉9件16人;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恢复集体退耕还林林地445亩,完成植被补植补种3万余株。
丁霞敏表示,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做好公益保护“下半篇文章”,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庆阳、洮河林区等地建立了生态修复基地,并与当地政府组织公益侵权人进行生态修复,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检察机关还集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上年度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752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头看”,督促检察建议落实整改。
酒泉阿克塞大苏干湖(本网资料图)
目前,甘肃“绿色检察”“生态检察”品牌正强力推进,下一步,甘肃检察机关将细化落实“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建设。持续聚焦黄河和祁连山等大山大河的保护,重点关注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和尾矿污染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为黄河祁连山构建司法保护屏障做出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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