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摘登
原标题: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摘登
守正创新 务实管用 提升地方立法水平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精细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政治高度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从立法角度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一是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制定立法规划计划,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二是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保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落实市委立法意图。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开展立法工作,及时将市委的立法决策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制定的法规中。
二、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各方积极参与立法活动。一是主导法规立项做到精准。启动运行了立法项目库,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惠民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二是主导法规起草做到精细。施行法规开题会制度,合力破解权责失衡、特色不足、操作性不强等立法中的难点问题。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规草案由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三是主导法规审议做到精确。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把关作用,使通过的每件法规都合法有效。把立法后评估作为主导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法规实施三年必须安排“体检”评估。
三、站稳人民立场,切实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的途径。着力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立法的民意基础更加坚实。一是广泛征求立法建议。立法项目征集、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法规论证审议都向公众征求意见。二是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凡立法必请立法咨询专家到会发表意见,凡立法必征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和法规中的焦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中专业人士的意见。
四、注重有效管用,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价值取向。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注重“小切口”立法、精细化立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围绕生态环保针对性立法。用法律武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两次修订《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煤炭经营使用、河道管理、航道管理等法规,开展了两次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围绕社会治理靶向性立法。制定出台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多部与社会治理有关的法规。注重发挥道德的价值引导和教化作用,使立法更加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围绕民生关切保障性立法。制定出台了供热用热、物业管理、养犬管理等法规,通过法治方式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依法履行职责 积极主动作为 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
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正确监督。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在党委领导下推进监督工作,坚持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选准监督议题,找准人大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部和切入点,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确定监督重点,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推动形成党委重视支持、人大主动作为、“一府两院”和有关方面协同配合、代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实行有效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聚焦发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监督,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就学就业、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监督,切实担负起人大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监督职责,及时作出《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对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跟踪视察,加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制度,重点督办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向政府和有关方面转交审议意见并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和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监督,把政府依法行政纳入人大监督的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司法工作机制,推进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审议监督提供依据和参考。坚持常委会履职讲座制度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前专题学法制度相结合,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展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构建常委会监督与代表监督、群众监督的综合监督格局,使监督工作更具广泛的民意基础。对党委关注、社会关切、代表关心的重点监督事项和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审议意见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工作建议落到实处。采取市县区联动、相关部门配合、同步推进的方法,点面结合、合力监督,提升监督整体效能,树立人大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