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 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法不批捕民营企业负责人133人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 10月28日,记者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在“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甘肃省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前三季度依法不批捕民营企业负责人133人,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77.33%。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18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较去年同期上升96.67%。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变更强制措施6人。
据介绍,今年5月,甘肃省检察院与甘肃省工商联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活动开始以来开始,甘肃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截止9月30日,共走访民营企业10761家,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1121条,通过提供咨询、协调沟通、依法监督等方式,处理办结304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了一批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805人,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侦查活动违法等48件次,对涉非公经济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8件,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在专项活动开展中,甘肃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组织2855名检察干警登门走访本地大中小微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截止9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对收集汇总的1121条问题线索,移送分流813件,已办结304件,向企业回复办理结果264件。各级检察院领导挂牌督办问题线索39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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