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27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交办情况
原标题: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27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交办情况
2019年8月8日,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州移交第27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3件,涉及州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和草原局。
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一)受理编号2113号:“甘南州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垃圾箱都放在公路边上,未能真正发挥作用;二是车辆碾压草地现象严重,停车场尤为严重;三是树木破坏现象严重,很多成才的树木被随意砍伐。”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属实。
1.“垃圾箱都放在公路边上,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5年以来,我州按照精准聚焦“五大生态”、加快构建“十大环境”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了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公路沿线作为“十大环境治理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各县市通过财政拨付、整合项目等方式,加大公路沿线环卫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已对州管辖区域内国道213线、省道310、311、312、313、306线、合冶公路等重点公路线路配置了垃圾收集箱,主要目的:一是有效化解公路沿线游客乱扔车窗垃圾的问题,使垃圾有处扔、有处倒。二是便于公路沿线保洁员集中收集清运。各县市在国道、省道、乡道、村道沿线建立卫生保洁作业机制,配备了固定公路保洁员,按照每周至少二次开展公路沿线环境治理的要求,对公路沿线、边沟边渠进行日常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其中包括及时清运公路沿线垃圾箱垃圾工作,确保垃圾箱正常投入使用,交通沿线卫生整治。因此,公路沿线所配置的垃圾箱起到了一定的收集垃圾和解决车窗垃圾的作用,是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问题的主要举措。
2.“车辆碾压草地现象严重,停车场尤为严重。”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一是夏季甘南州进入旅游季节,部分游客有在乡道、村道旁的草地上停车并进行观赏、拍照等行为,对此种情况,各县市草原监理人员和村级草管员及乡政府、村民共同组成草原保护巡查队积极开展巡査工作,对发现破坏草原的行为人进行劝导,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出草原区域;要求游客文明旅游、爱护草原。合作市草原监理站在美仁草原设立30多块草原保护告示牌,倡导游客爱护草原、文明旅游。二是在草原上有许多牧民进行季节性搬迁的牧道,是牧民搬迁牧场和采购生活物资的必要通道,依据《草原法》第五十五条,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可以在草原上行驶,属于合法行为。三是全州草原已经承包到社、到户,并用围栏进行保护,同时牧民群众对草原保护意识比较强,一经发现机动车辆进入草原,就会及时进行劝阻。
3.“树木破坏现象严重,很多成才的树木被随意砍伐”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我州林区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已形成了纵面到底、横面到边的责任管护制度,不存在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实施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相关规定办理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涉及到林木采伐的审批了《建设项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要办理采伐林木申请许可证。
办理情况
2019年8月8日17时,我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27批信访投诉问题,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立即转办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和草原局,同时第一时间派出现场核查组分别到达涉事现场开展核查督办工作。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做好现场执法文书记录,及时搜集相关印证资料。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实,认定反映的“2113号”信访案件情况属实。
办理结果
2113号交办问题:经现场深入细致的核查,该投诉案属实。下一步,我州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一是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将群众反映问题作为重点日常巡查监管区域,采取定期督导的方式,防止此类环境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全面保障公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垃圾箱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二是要求各A级旅游景区和道路沿线观景台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工作,垃圾箱按规范要求设置,数量充足,实行日产日清,停车场要由专人负责看护和车辆停靠引导,确保不再发生车辆碾压草地等破环生态环境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宣传,加大草原巡查力度,不断提离各界群众保护草原的意识,同时提高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保护草原的积极性,自觉进行草原保护。
(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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