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中国甘肃网9月4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杜文雅)8月30日至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肃州区、敦煌市、玉门市和瓜州县,实地考察北京京城新能源(酒泉)装备有限公司、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中核玉门黑崖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中电酒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敦煌光电产业园、首航节能塔式熔盐发电项目、兰州大成敦煌项目、中节能项目、敦煌山庄北充电中心项目、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地源热泵供热项目、敦煌可再生能源供热一期工程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执行情况,并与各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就进一步落实法律规定进行交流。
考察结束后,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反馈会,要求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法律规定全面有效落实;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学习、宣传和普及,加大执行力度;要加强规划和学习的协调性,稳步推进清洁高效、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一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吴仰东、塞力克、李永军、陈炎人、马世军及张世俊等一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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