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旦知杰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原标题:夏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旦知杰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期,夏河县公安局一举铲除了以旦知杰(绰号:旦九)、其特尔、旦知杰(绰号:阿佳尼老)、南木杰、贡保当知、索南昂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依法查明,该犯罪团伙在夏河县多次实施多种犯罪行为。经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对上述人员依法执行逮捕。为彻底查明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旦知杰、其特尔、旦知杰、南木杰、贡保当知、索南昂杰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举报该团伙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不同情形予以500—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公安机关对举报行为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安机关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旦知杰、其特尔、旦知杰、贡保当知、南木杰、索南昂杰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四、犯罪嫌疑人信息:旦知杰(绰号:旦九),男,藏族,夏河县阿木去乎镇扎代行政村克莫尔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其特尔,男,藏族,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安果行政村周哇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旦知杰(绰号:阿佳尼老),男,藏族,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行政村第一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南木杰,男,藏族,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阿纳行政村第十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贡保当知,男,藏族,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行政村第五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索南昂杰,男,藏族,夏河县牙利吉办事处阿纳行政村第六自然村人,现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
举报途径:
1.当面举报:夏河县公安局扫黑办、夏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夏河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747199。
3.民警联系电话:
道警官:15309419917
田警官:17309418233
林警官:17309418060
贡警官:15352289911
特此通告
夏河县公安局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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