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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法院采购执行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及北门显示屏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9-03-12 15:14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编辑:杨亚楠

  经临洮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洮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临洮县人民法院采购执行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及北门显示屏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2019GSRTLTGK008Z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临洮县人民法院采购执行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及北门显示屏装备项目

  2.2 用    途:显示屏采购

  2.3 本项目共1个包

  2.4 采购需求:采购显示屏及相关设备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3.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预算金额:90.00万元

  3.3 最高限价:90.00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参加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5.3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5.4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5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原件装入正本);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报名方式

  6.1 采用网上报名。

  6.2 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3 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6.4 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投标信息确认单》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需加盖单位公章)。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19年03月13日至2019年03月19日,每日00:00-24:00(报名时间)。

  7.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7.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8、公告期限:

  2019年03月13日至2019年03月19日5个工作日。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 三 开标厅

  9.3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9.4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 三 开标厅

  10、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户:101932000287070030810

  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10.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0.2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0.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0.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0.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单位:临洮县人民法院

  11.2详细地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二路统办二号楼后

  11.3联 系 人:桑淑珍

  11.4联系电话:18993282013

  11.5邮 箱 号:/

  11.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

  11.7详细地址:定西市安定区福台八队安置点(安定区城建局后)

  11.8联 系 人:李文峰

  11.9联系电话:13919095995

  11.10邮箱号:1196579364@qq.com

  11.11 监督单位:临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1.12详细地址:定西市临洮县北街42号

  11.13监督电话:0932-5970030

  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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