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 ——一论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本报评论员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让民族团结之树常青,不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市各族群众的共同心声。
酒泉,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生息、交流的大舞台,灿烂的民族文化奠定了现代交融发展的基础。历史上的敦煌,如今的肃北、阿克塞、瓜州都是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典范。酒泉、敦煌还被习近平总书记定义为“具有丝绸之路开放包容历史活化石意义的城市”。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陆续安置少数民族移民群众4万多人,从一个传统的民族工作重点市演变成为特色特点突出、发展任务艰巨、点多面广量大的民族工作大市。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紧密团结各族群众,矢志不渝、砥砺奋进。尤其是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关系全市稳定发展的战略任务安排部署和全力推进。去年3月正式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施了同步助推民族乡建成小康社会行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各项重点工作,多个县区、单位、家庭和个人被国家和省、市表彰命名,我市也被命名为全省示范市。不难看出,我们的创建成果是丰硕的。
当然,我们更应清楚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既是对我市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力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创新。我们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努力建设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和谐酒泉,让全市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国家统一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确保今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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