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发布
中国甘肃网1月16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苏叶)1月15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件类型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执行等类型,这些案件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的案件社会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有的案件审判效果好,对同类案件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参考作用;有的案件标的大,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好。
家长禁止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引发首例“官告民”案:被告马某某以家中有3名病人、其他孩子年幼、家庭情况特殊为由让女儿辍学在家。广河县团委和广河县妇联工作人员曾多次对马某某进行思想动员工作,但他仍然拒绝将孩子送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于是将马某某送上了法庭。
法官对被告马某某进行了释法、说服、教育、批评,被告马某某最终同意将女儿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当庭签订了承诺书。原告广河县团委、县妇联也当庭提出了撤诉请求。鉴于被告马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孩子送去学校上学,法庭当庭准予原告撤诉。
其余九起案例分别是:马克英等2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案;常进元等14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等罪案;王义贵诉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行政赔偿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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