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认定后三年最高可获9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
原标题:《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认定后三年最高可获9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
中国甘肃网11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特约记者 水源)11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印发并实施。该《办法》规定,对认定的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由市人社局申请财政资金预算分三年给予资金扶持,认定后根据认定等次给予10至30万元的资金扶持,第二、三年经复检考核通过后根据考核等次每年再给予10至30万元的资金扶持。
据了解,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是指经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园区、创业示范街和示范社区、乡村旅游发展创业示范村等各类城乡富余劳动力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是返乡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各类返乡人员创业的空间和场所,通过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的载体。
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设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的企业、事业或民办社会组织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并有为企业定向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有与基地相匹配的服务管理人员。
(二)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分为生产加工型、门面型、市场型、乡村旅游型、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型、其他型等6种类型,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
1.生产加工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新建、利用较大规模旧厂房改造辟建或在各类园区中建设的,以培育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为主。厂房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15家以上(其中返乡创业企业不少于50%),带动就业200人以上。(注:本《办法》所说返乡创业企业指由本省户籍,在外务工、就业、求学、复转军人等人员返乡创办并担任法人代表的创业企业。)
2.门面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地理位置相对适宜,至少由20个独立门面集中组成,各创业人员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且由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并担任法人代表的不少于50%,主要从事商品零售、社区服务等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3.市场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有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各创业人员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批发零售、现代物流、小型加工等创业项目,入驻个体工商户及企业60家以上,其中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占50%以上,带动就业300人以上。
4.乡村旅游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基地以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域为主,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色旅游资源,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制度,主要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旅游产品营销、旅游服务等。创业人员有营业执照或与旅游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家以上,其中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占50%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5.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基地以园区或行政村、自然村区域为主,有专门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负责绿色、标准化生产。入驻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不少于5家,签约农户不少于15户,形成连片规模化经营模式,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6.其他型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标准为:入驻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不少于15户,各创业人员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文化传媒、商贸服务、电子商务、农资配送、农业信息咨询等其他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要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基础配套,稳定生产经营在六个月以上企业达80%以上。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劳务办(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县区劳务办(就业局)收到申请后,组织进行初审和实地查验,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区人社局。县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劳务办(市就业局)负责组织评估复审,将评估复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为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
扶持措施
对认定的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由市人社局申请财政资金预算分三年给予资金扶持,认定后根据认定等次给予10-30万元的资金扶持(A等30万元,B等20万元,C等10万元),第二、三年经复检考核通过后根据考核等次每年再给予10-30万元的资金扶持(A等30万元,B等20万元,C等10万元)。对认定的兰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被认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被认定为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的,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对于已认定为兰州市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可以申报认定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但不再重复给予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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