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脱贫攻坚】用好监督“探头” 护航脱贫攻坚 ——庆阳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原标题:【护航脱贫攻坚】用好监督“探头” 护航脱贫攻坚
——庆阳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市县乡三级交叉检查,市县联动巡察,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访’,严肃追责问责……”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履行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作为政治责任,紧盯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和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用好监督的“高清专业探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严查快处 形成高压态势
“2017年10月,合水县太白镇安子坪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未严格审核把关,使不符合条件的两户群众领取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共72000元。安子坪原联村领导、太白镇副镇长段玉龙,村党支部书记李传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罗玉被诫勉谈话……”
惠农扶贫项目和资金,关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惠农扶贫工作更容不得半点虚假。庆阳市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把治理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快查快结,严查严办。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这一反映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畅通庆阳廉政网举报平台、“12388”“12317”举报电话、“人人拍”、党风政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同时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排查、大起底,对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做到不积压、零暂存。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797件(含上级转办745件),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受理535件。“对受理的所有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来源,分类建立了台账,每个台账都做到了认真登记、及时运转、严格管理。”庆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扶贫领域反映问题线索多、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的现状,以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办案、县(区)异地交叉办案、重点案件提级审查、直接查处等执纪方式,整合力量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部得到核查处理。今年1至10月,庆阳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2人,组织处理49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集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21人,有效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效应和震慑效应,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加速形成。
聚焦监督职责 督战脱贫攻坚
“华池县五蛟镇南湾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文杰挪用村互助资金及合作社款项1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村民保证金4万元,共计17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李文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近日甘肃省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10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之一。
庆阳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加大对扶贫领域、惠民政策落实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叉检查,组织开展精准扶贫“1+20”方案责任落实、“六查三问一细化”“一户一策”脱贫方案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并在全市进行通报,督促扎实整改,推动了全市“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的高质量落实。
庆阳市纪委监委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配合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同时针对扶贫领域目标任务落实不力、项目资金监管缺位、弄虚作假、出现腐败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扶贫领域共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7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81人,问责落实监督不力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
今年10月,庆阳市纪委监委又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2017年底全市尚未脱贫的5.8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户户访”活动,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向脱贫一线和基层延伸,集中查处和整改一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积极督战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严肃执纪问责 筑牢纪律防线
“光伏扶贫项目推进不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缓慢、上报数据虚假、帮扶工作不严不实……”2017年中央和全省扶贫考核中,指出了镇原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庆阳市纪委监委对县委、县政府2名分管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发改、扶贫、安监3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两名县级领导受到党政处分。
庆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扶贫领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扶贫领域问题和线索,通过建立整改台账,上报整改情况,抽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同时,紧盯公职人员贪污私吞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依法开展监察调查。今年以来,共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做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人。
对于环县7户企业(合作社)骗取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共问责责任人23名,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2人、追回扶贫资金391.02万元;华池县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使用中有关组织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共问责7人,其中免去副县长职务、调离岗位1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人。针对个别县、乡纪委在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时只处理当事人,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问题,跟踪督促严肃实施问责,共问责追究相关党员干部81名。
为充分发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庆阳市纪委监委建立了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充分利用市内主流媒体,2016年以来先后9次集中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81起204人,较好地发挥了警示和震慑效应。各县(区)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问题屡禁不止、易发频发的现象,积极运用近年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扶贫重点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扶贫领域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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