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7年度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原标题:2017年度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中国甘肃网3月1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蒋文艳)3月12日,省消协发布2017年度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同时通报了2017年全省受理投诉情况:去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8083件,调解处理77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3余万元。
分析显示,在去年各类投诉中,合同、售后服务、人格尊严投诉与2016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其中合同、人格尊严类上升幅度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购车等买卖销售合同内容不透明,条款细则不明确,商家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内容。产品质量差,退换频率高。商家售后服务态度差,不能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售后要求,并再三推拖。一些商家在销售过程中辱骂消费者,使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
婚宴现场后厨失火
新人要求道歉赔偿
2017年2月18日,消费者李先生到张掖市临泽县消协投诉称,自己在丹霞大道皇悦大酒店举办婚宴时,酒店后厨失火,参加婚宴的宾客人身安全受到影响,纷纷逃离酒店,婚宴无法进行,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现场混乱,婚礼被毁。消费者与酒店多次协商赔偿被拒后,到临泽县消协投诉请求维权。经查,消费者李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多次协商调解,酒店负责人同意赔偿消费者2000元并当面道歉。
装修公司承诺变卦
消协调解终得赔偿
2017年3月30日,消费者段先生到白银市消协投诉称,自己在白银市维意定制门店定制了一套家装装修,签订合同并交付40000元押金,商家承诺如果对定制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在设计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家的设计方案不满意,要求按照自己的规划进行设计,商家不同意,并称超出了设计预算,需要增加设计费用。消费者多次协商退款被拒后,到白银市消协投诉请求维权。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多次协商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还押金35000元。
强卖野生药材
消费者获退款
2017年8月16日,消费者谭先生到张掖市临泽县消协投诉称,自己跟随深圳旅行团来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在景区门口有一个售卖药材的摊点,经营者称销售的是野生天麻和印度走私继阳草,消费者听后便以野生天麻价格6元/克,继阳草9元/克的价格,挑选了部分药材,还没有确认购买时,经营者已将药材打成了粉状并告知消费者打成药粉必须要买,最终消费者花费12400元购买了药材。事后消费者认为商家在自己未确认购买的情况下强行售卖,要求退货退款被拒后,到临泽县消协投诉请求维权。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认为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药材,因此打磨成药粉。经多次协商调解,经营者同意将全款12400元退还消费者。
粗心投保维权难
消协协助解纠纷
2017年6月24日,庆阳市中村镇村民王先生到宁县消协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5月1日在宁县人保财险公司早胜营销部为父亲办理了1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6月父亲放羊时,被羊拉倒受伤住院治疗,王先生去保险公司营销部要求理赔被拒绝时,才发现保单险种是驾驶员人身意外险,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消费者多次协商无果后,消费者投诉至宁县消协请求维权。
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认为合同条款写得很清楚,这就是驾驶员人身意外险。消费者称,购买保险时,经营者并没有提示自己签的是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在办理过程中,也没有索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保单只填写了保险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份证号。经多次协商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人身意外伤害医药费共计2600元。
气表转速有异常
补气换表来补偿
2017年3月8日,消费者安先生到金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2年12月3日,自己在金川区新金源小区*栋*号安装使用了金昌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后,发现气表走数过快,2013年3月起,通过燃气公司客服热线96777多次反映,燃气公司客服上门多次核查,均告知消费者气表走数正常,异常情况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2月6日,在消费者的再次要求下,燃气公司负责人拆下气表送至甘肃省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鉴定,2017年2月9日,确定气表鉴定结论:不合格。消费者向燃气公司提出退还多收的款项、赔偿停气造成的损失,多次协商无果后,消费者投诉至金昌市消协请求维权。
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调解过程中,燃气公司对气表不合格的结论部分并无异议,但对形成不合格结论的关键因素不认可,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消协工作人员提出先换表供气,保证消费者的日常生活。2017年4月10日进行第二次调解,消费者提出补装第二块气表也出现走数过快现象,并提出补气450立方米,赔偿2900元损失,燃气公司再次拒绝。2017年4月21日进行第三次调解,最终,燃气公司同意补偿消费者天然气420立方米,免费更换第三块气表。
房屋漏水引群诉
消协约谈治顽疾
2017年3月27日,欧康世纪都会住宅小区(共30栋)消费者集体到定西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2014年开始,每次下雨房屋就会大面积漏水,严重影响住户的工作生活。住户多次向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一直没有解决。
经多次协商调解,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承认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地基下陷、消防存在安全隐患是因为原开发商以楼顶5年期限已过而拒绝维修,主管部门称动用维修资金需成立业主委员会70%的业主签字方可。最终由原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
酒店用餐伤手指
设施安全存隐患
2017年8月9日,消费者方女士到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2017年7月24日,在兰州菜根香酒店用餐,中途去卫生间时,被卫生间的门挤伤手指,随后住院九天,花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0567元。
经过和经营者多次沟通协商、做思想工作,酒店同意赔偿消费者各项医疗费用共计9000元。
中介公司无资质
购房环节有阻碍
2017年1月17日,消费者薛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9月,通过酒泉新太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18万元。合同约定由该中介公司提供商品房房屋预售登记证,消费者凭此证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结果中介公司无法提供,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消费者要求退还18万元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消费者投诉至酒泉市消协请求维权。
经多次协商调解,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回购房款共计18万元。
保险合同惹纠纷
消协保协齐调解
2016年10月20日,消费者刘女士在某公司购买保险保单附加健享人生医疗险种,业务人员未明确告知医疗险种保报额度,只是告知险种报销比例。2016年12月消费者因病治疗,医疗花费巨大,该公司只赔付8600元医疗费,赔付金额比例与承诺赔付额度相差较大,因此消费者请求省消协与保险协会共同维权。
最终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达成消费协议,消费者表示满意。
装修公司违约逃避责任
省消协支持消费者诉讼
2016年10月28日,消费者张先生到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6月4日通过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签订了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东路318号天庆国际新城B区12号楼2单元302室的房屋装修合同,总价37000元。在装修期间并未按合同进行施工,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提出整改时,装修工人态度蛮横,多次协商无果后,投诉至省消协请求维权。
在调查过程中经营者不予配合,消协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走司法途径。最终,消费者张先生胜诉,被告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民人民币3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325元,鉴定费3000元,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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