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原标题:关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让纳税人办税少跑路,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措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甘肃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
二、公告的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和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要求,编制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包括许可类、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六大类90个事项。
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实现方式
公告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采取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省国税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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