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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于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

2018-01-27 10:5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原标题: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于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

  中国甘肃网1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朱浩源) 1月2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1月起,省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正式上线省集中式“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为适应新业务系统运行,确保参保人员退休资格认定工作顺畅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准确、及时发放,减少参保单位办事环节,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间进行了优化调整。办理退休资格认定工作在过去当月必须办理的基础上顺延15天,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在每月21日至25日向银行传输发放数据并发放养老金。

  退休资格认定在原基础上顺延15天

  据了解,按照省直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的办理要求,退休人员资格认定要在确认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记实完整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由参保单位及时申报办理当月缴费通知书,以前年度有欠费的还须按人均欠费水平办理补缴,及时履行缴费义务并凭缴费票证完成当月及以前年度欠费缴费结算业务后,才能申报办理。为适应这一流程的变化,经研究,自2018年1月起,我省办理退休资格认定工作在过去当月必须办理的基础上顺延15天,即从当月养老金完成拨付发放业务后,26日至次月15日前必须办结退休资格认定工作(包括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审批后的在职转退休业务),并从次月起支付养老金。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理造成的后果由参保单位负责。

  省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下旬发放

  新系统上线后,我省对省直参保单位养老金拨付结算业务作了进一步简化,省直各参保单位应于每月的15日前办结当月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退休资格认定、核定计发养老金待遇等在职转退休业务,办结退休人员减少、信息维护申报等养老金拨付业务;每月16日至20日为养老金拨付结算审复核时间;每月21日至25日向银行传输发放数据并发放养老金,同时对发放失败数据进行纠错并重新予以确认发放。因此,自2018年1月起,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在每月下旬发放。

  同时,为确保2018年2月份养老金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通知省直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8年2月9日前办结当月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参保人员退休资格认定、核定计发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减少和信息维护等业务,2月10日至14日审核办结2月养老金拨付结算业务。

  2017年12月已批退人员养老金予以补发

  针对2017年12月已批退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新旧系统切换的同时,按照人社部有关通知要求对参保人员2016年和2017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进行了调整,对2017年12月已经批退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重核。同时,对因新系统上线造成的2017年12月份已批退人员养老金暂未纳入发放的问题,待系统完善后将按规定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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