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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24日至29日在兰召开

2018-01-22 15:08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专题】2018甘肃省“两会”报道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4日至29日在兰召开

  中国甘肃网1月2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霞)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兰州举行。会议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分别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主持。

  在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建昌作的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慧作的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24日至29日在兰州召开,会期6天。

  在当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公告;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范围;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余建为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命朱玉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路志强请求辞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朱玉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后,举行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主持仪式。

  会议决定任命的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余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康军,省审计厅厅长马自学;会议任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玉,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苏秦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马洪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高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楚才元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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