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市建成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兰州市建成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登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为大力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撑,切实做到规范有序,便民利民,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和能力,我市将在兰州市建成区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全面查清兰州市建成区范围内每宗土地的面积、权属等信息,包括地块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以及房产发证情况。
二、调查实施时间。兰州市建成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2018年12月31日结束。
三、调查范围、对象。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土地使用者义务。权籍调查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依法提供土地调查需要的权属来源等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确权指界工作。
特此通告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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