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平凉

平凉静宁首例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17-12-13 09:5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编辑:吕庚青

  原标题:静宁首例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中国甘肃网12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李华)在参加基层组织“四支”(支农、支教、支医、支企)招募考试中,参考人员王天某为顺利通过考试,联系作弊团伙,在考试过程中通过微信传输试题进行作弊,后收取5名通过考生每人8万元现金。12月11日,这起静宁县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田某、王天某等4人作出不等的刑罚。

  2016年11月11日,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静宁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四支”工作的公告,王天某得知后预谋作弊,通过田某联系到提供作弊工具的“老卡”。2016年12月2日,田某与“老卡”团伙四人携作弊工具来到静宁县,郭明某向参与作弊的人员演示作弊工具的使用方法。2016年12月3日,王天某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在考场内用微信将试题传给田某,田某及“老卡”团伙等人将答案通过作弊设备成功发送给涉案参考人员。除王天某外,其他考中人员每人向田某及团伙支付现金8万元,共计40万元。其中,田某分得10.5万元现金,王天某分得2000元,均已被公安机关没收。

  静宁县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王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郭明某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涛罚金人民币4000元。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