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探头”作用
原标题: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探头”作用
童贤方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十九大报告对“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等方面做了重大部署,提出了更加明确和更高的要求。派驻机构全覆盖后,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探头”作用,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笔者认为,应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做文章。
一、要在建设“信息库”上做文章。信息是情报,是条件,一个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的“信息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信息库”建设应放在“三个备案上”:一是做好领导干部个人和有关信息事项备案,建立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库,及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婚姻变化、财产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与职务相关联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私)车号牌、出国(境)护照存放处、因公“私”外出情况,建好“明白账”;二是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凡是监督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都要以会议纪要、决定等形式报派驻纪检组存档备案,实行台账管理;三是做好监督检查事项备案,主要备案监督单位两个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方案、结果报告、问题整改方案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等情况。通过对监督检查事项备案,对监督单位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既可对照判断是否做到了“严、细、实”,又可作为今后追责问责的依据。
二、要在健全工作报告制度上做文章。建立监督单位向派驻纪检报告工作制度,主要督促做好三个方面的报告:一是定期报告,要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报送有关文件、材料,年初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每半年报送遵守执行党内法规、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情况,每季度报送本单位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自查情况,每月报送领导干部约谈干部情况;二是即时报告,监督单位的重点工作、主要事项、重大突发事项、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新出台的党建工作制度、选聘交流、提拔干部方案、领导干部公务外出、上级及有关部门通报中对本单位某方面工作有整改要求的整改方案、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随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日常工作信息和重要工作材料即时报告;三是专题报告,通过召开专题会、汇报会、推进会、总结会、座谈会等形式,围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纪律检查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听取监督单位汇报。通过监督单位的主动报告,既便于派驻纪检组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与监督单位党组织及相关处室有针对性地沟通会商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又无形中传导了从严治党的压力,从面上把握监督单位对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情况。
三、要在做好干部约谈上做文章。派驻纪检组和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要双管齐下,把干部约谈作为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常规性动作共同抓紧抓好。一是分层次约谈。派驻纪检组督促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层层约谈到位,力求一季度一轮次、全覆盖;派驻纪检组主要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和人事、财务、党务、党内监督、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等重点岗位和风险度较高的岗位的中层干部,也要做到一季度一轮次;二是分类约谈。对确未发现问题线索的干部以传导纪律规矩意识、征求其对单位和其他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问题线索为主,开展工作约谈;对虽有问题线索反映但经核实查否,需澄清的干部,开展提醒约谈;对那些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或查核后需进行询问核实的党员干部,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向本人询问、示警的党员干部,开展询问告诫约谈;对存在轻微违纪现象和问题的,开展诫勉谈话。三是有“备”而谈。开展约谈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因人而异开展精准约谈。约谈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下发通知书,要求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约谈时,做好谈话记录,明确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和时限。约谈后,督促约谈对象落实整改要求,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整个约谈实施留痕管理,建立好台账备查。
四、要在“负面清单”监督模式上做文章。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中共兰州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履行职责实施细则》、《兰州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监督单位的职能、性质及服务定位,逐条梳理、细化分解,制定相应的“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模式监督管理。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监督单位报告工作十条“负面清单”和处置工作十条“负面清单”,如在报告方面有:召开党委(党组)会或重要行政会议,事前未报告和报送议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未报告和报送有关方案和资料;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安排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前,未报告和报送资料等。如在处置方面有: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的整改任务以及整改材料未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未按派驻纪检组要求补充修改有关规定、制度、方案;派驻纪检组组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选人用人情况、“治转提”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时,不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表面应付等。这些“负面清单”清晰明了,为监督单位画了一个怎么报告、怎么处置的“参照系”和“路线图”,便于沟通联络和对照监督考核。
五、要在拓展监督渠道和方式上做文章。发现问题线索是派驻纪检组最主要的职责,如何发现问题线索考验着派驻纪检组的智慧和能力,这就要在建立监督平台和拓展监督渠道及方式上大做文章。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在监督单位大门口、楼院道、会议室外等既醒目又能避开摄像头的位置多设置几个固定的举报箱,箱体可制有派驻纪检组的固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地址、保密承诺等,尽量做到一周一开箱;二是探索网络举报平台建设,可开通微信、二维码扫描举报平台、“四风问题一键拍”手机客户端等。对手机实名举报的,可主动与举报人联系,打消举报人顾虑,并将需核实的问题发送至举报人手机,以期回应;三是每季度组织监督单位全体干部或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以问题式设计,涵盖单位政治生态的点点滴滴,力争简单直接,切忌宽泛。统计综合或单项满意率,按季度比较升降,既可作为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研判参数,又可收集问题线索;四是派驻纪检组可持介绍信与信访、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联络平台,在不违反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定期走访,听取反映,收集有价值的信息。建议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涉及监督单位的批评性或要求问题整改的通报、领导批示等发至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也要主动收集,为有针对性监督提供信息和依据;五是派驻纪检组要高度关注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等涉及监督单位的舆论监督性报道,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六、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做文章。派驻纪检组是纪律前沿阵地上的“探头”和“哨兵”,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要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理念,睁大眼睛,拉长耳朵,铁面执纪。我市综合派驻纪检组由于组建时间不长,人员多渠道来源,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化训练,有的是从别的岗位转换过来的新人员,要在加大以案代训、集中培训的同时,加强自主学习,向书本学、向纪检检察专业报纸报刊学、向案例学,向同行学,在具体工作中学,广泛学习心理学、刑事侦探学等,掌握发现问题和办案的技巧、能力,努力成为纪检战线的行家里手。(作者系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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