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文艺百粒种子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文联,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出版集团:
根据2017年全省宣传思想重点工作安排和《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省委宣通字[2005]55号),现就2017年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文艺百粒种子工程”扶持资助项目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文艺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努力推出更多体现时代精神、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二、申报范围
2016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之间正在创作(已完成初稿或部分内容)、符合《办法(试行)》第二章规定的长篇小说(含网络小说)、报告文学、文艺理论、舞台剧、影视剧(含动画片和广播剧)、电视纪录片、歌曲,均可申报。往年已获得项目资助、尚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作品,其创作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数量。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各申报受理单位一个艺术门类限报3项。
2、申报方式。各市州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申报本市州的项目。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肃日报报业集团、读者出版集团负责组织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同时负责组织申报各影视制作机构项目。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申报省内各高校的项目。省政府国资委负责组织申报各企业的项目。省文联负责组织申报本单位项目以及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项目。
3、报审程序。申报人向申报受理单位申报项目,由申报受理单位进行初审排序后上报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初审项目进行汇总复核,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终评,终评结果向社会公示。
4、受理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2日。申报受理单位向省委宣传部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助方式
1、资助金额。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每项给予两万元资金资助。
2、支付方式。由省委宣传部向初审单位一次性拨付,初审单位负责向资助项目(资助人)发放。
3、权责。省委宣传部拥有资助项目的优先使用权。项目申报期间,申报人不得申报其它同类性质扶持资金。申报受理单位未经申报人允许,不得将申报项目信息泄露他人或作其它用途。
五、具体要求
1、各申报受理单位要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初审内容主要包括:(1)创作题材、主要人物、故事情节、矛盾冲突、艺术构思等项目内容;(2)主创人员为实施本项目所进行的生活体验和创作积累;(3)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和民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原件;(4)申请人的信誉。
2、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文艺百粒种子工程”创作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8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样表见附件1)。长篇小说(含网络小说)、报告文学、文艺理论作品提供创作初稿或部分片段稿1份。舞台剧、影视剧(含动画片和广播剧)提供剧本初稿1份。电视纪录片提供文学脚本和拍摄大纲1份。歌曲提供歌词和曲谱1份。
3、所有申报项目由申报受理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每个类别按排名次序分别装订(每个类别按排名顺序装成8套),并严格按照附件2模板填好申报推荐表。
4、申报受理单位在上报纸质申报材料时需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sswxcbwyc@163.com。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登录中国甘肃网下载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许亮 王虎 刘康龙
联系电话:0931—8928532 8928533
附件:1.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文艺百粒种子工程”创作项目资助申请书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