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公告
原标题:安宁区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兰州市2017年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名党建专干。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区委区政府统办大楼515室),联系人:李克亮,联系电话0931-7666020。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有党务工作经历的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9月23日上午9:00开始)采用闭卷形式,试题分值比例为:党章党规等党务知识占60%,“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占40%。笔试成绩在市委组织部母亲河网站公布。
2.面试(9月30日上午9:00开始)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排名,并在市委组织部母亲河网站公布。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10月9日-10月15日)。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出现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织考察,对人员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同时,向公检法机关征求对拟招聘人员的意见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2.体检(10月18日上午)。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10月20日前)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在母亲河网站(www.mq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10月30日前)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
(六)分配工作
岗前培训合格后,于10月31日前与党建专干签订《劳动合同》,由区委组织部分配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安排到岗开展工作。
四、工资待遇
1.“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2000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党建专干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并购买“五险一金”。
2.新聘用的党建专干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购买“五险一金”。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由安宁区委组织部和安宁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
兰州市安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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