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对腐败不能有“包容心”
原标题:【清风时评】对腐败不能有“包容心”
张新峰
个别党员干部“一旦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迫切希望“权力变现”,于是设置层层障碍折腾办事群众。当按照正常的程序办事行不通时,一些人自然就会想方设法“找路子”“通关系”来办事。久而久之,这样的“腐败文化”在一些地方便颇具市场甚至大行其道,成为难以根除的潜规则。事实上,不管是大贪还是小腐,只要党员干部伸出了收礼、捞钱的手,就已经涉嫌违反党纪甚至国法。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从表面来看,花钱、送礼办成事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但这样的逻辑其实是一种“腐败文化”。这种“腐败文化”是对规则制度的严重挑衅,是对公平正义的蚕食伤害。一旦这种文化成为生活方式和社会风气,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就会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丰厚的营养,最终势必彻底摧毁一个政党、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根基。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仅中央纪委立案审查中管干部就达240多人。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也从未放弃对小事小节的惩治。五年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万起,处理24.4万人。腐败文化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滋生腐败的土壤也在一步步被清除,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极大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信心和信赖,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民意基础。五年来的反腐实践证明,对于腐败这个害党害国的毒瘤,绝不能有一丝包容之心,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现实社会中对腐败分子的“包容”甚至“赞誉”,折射出我们在清除“腐败文化”的路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肃贪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清除存量、遏制增量,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织牢织密监督网,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彻底打消一些人“权力变现”的腐败心理。另外,还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行为文化,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文化”和腐败行为的空间,最终实现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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