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一次性给予百万安家补贴
原标题:我市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次性给予百万安家补贴
中国甘肃网9月1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特约记者 王蓓蓓) 9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兰州市人才结构,使人才引进更加适应新形势,兰州市于近日出台了《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打造政策洼地构筑人才高地,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办法》明确规定,对兰州市急需紧缺的国内外科技型创业高层次人才,如愿意在我市安家落户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人才类别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分三类
《办法》指出,引进的人才是指从国外、省内外引进(含柔性引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才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实用人才,卫生、教育、农业等行业名优专家及其他引进人才。引进人才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办法》明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分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创新创业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针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不到急需紧缺专业技术的岗位。
学历方面远郊县区须二本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职称
市属及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等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须为: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确定的重点大学(原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或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医疗卫生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职称。
远郊区县(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须为: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医疗卫生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三本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职称。
引进方式采取刚性引进方式或柔性引进方式
建立和完善多样、灵活、便捷的引才引智机制,引进人才可以采取刚性引进方式,也可以采取柔性引进方式。
刚性引进:可进入事业单位
市人社局结合全市人才需求及使用现状,综合考虑事业单位职位招聘等实际情况,按照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条件以及急需紧缺状况,牵头设立并每年更新《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依照目录,分类引进。通过实行网上发布、现场招聘、发放信函、委托引进等方式,面向全国和重点高校引才。对经认定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满编,可申请使用专项周转编制。
柔性引进:特殊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年2至5万元生活补贴
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对不愿改变原工作单位工资、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特聘、兼职、专利或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鼓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引进的人才,实行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方式。对一些特殊需要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年2至5万元的生活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1个月以上,每年给予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并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公寓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给予1000元的租房补贴。
优化引进程序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在引进程序方面,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制定了不同的引进程序,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只需申报、评审、认定三个环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引进,需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认定等六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特别是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专项办理。多措并举着力构建畅通、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住房保障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
对愿意在我市安家落户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其中:对急需紧缺的国内外科技型创业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对科研、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创新人才以及嫁接式企业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在与企业签署创业合同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引进的实用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
配偶就业原属公务员身份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属公务员身份(含参公单位),且愿意到我市继续从事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办研究,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及人员配备情况,拟定计划由市委、市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意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引进人才接收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就业安置工作申请,由市人社局牵头商用人单位,根据本人条件和单位情况,按程序调配到有关单位工作。
子女入学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辖区内普通高中入学
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辖区内,按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按参照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辖区内普通高中入学。高中毕业后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职称评定首次申报不受学历、外语和论文等限制
对认定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不受资历、学历、外语和论文等限制,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对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做好职称晋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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