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西部类型影视剧本的通知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西部类型影视剧本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省广电总台,省内各高校,文艺团体,全省影视制作机构,全国有关文艺创作团体、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讲话精神,繁荣甘肃影视创作生产,创建影视品牌,我局集中针对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建国70周年等重要历史节点,自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公开征集西部类型影视剧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形式
电影、电视剧剧本。
二、题材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中国梦”,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主题鲜明,基调积极向上,刻画典型人物、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
1、讲述“一带一路”故事,融汇古今,展现丝绸之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历史时代精神。
2、讲述“传统文化”故事,突出励志正能量,弘扬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等核心思想理念,展现西部人民勤劳、勇敢、智慧的平凡事迹,展示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3、讲述“爱国主义”故事,艺术地再现西部地区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西部人民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讲述“青年故事”,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西部青年勇于探索,创造社会新价值、新理念的成长历程,挖掘有梦想、有担当、有魄力的青年形象,展现面对困境和压力时的奋斗与拼搏精神。
5、讲述“农村故事”,反映新时期西部农村的巨大变化,聚焦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关注农民、农民工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心路历程。
三、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活动分两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7年6月至8月30日),广泛征集以上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剧本,通过对剧本的评审,确定入围影视剧本。征集截止日期:8月30日。
2、评估推介阶段(2017年9月至12月),组织专家评选,在初次筛选的基础上优选出一批具有高度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有市场潜力的好剧本,评出3部“优秀影视剧本”、4部“创意影视剧本”、5部“潜力影视剧本”,适时召开影视剧本推介会,向省内外影视制作机构进行推荐,促进合作拍摄。
四、参评条件
1、投稿只接受全部完成的影视剧本,电影剧本须单独提交1000字左右的独立故事梗概,电视剧剧本须单独提交1500字以上的故事梗概,电视剧剧本需在首页附分集大纲,无故事梗概和分集大纲以及超过征集截止日期的投稿剧本,均视为无效投稿。
2、作者不受地域、国籍限制,所申报剧本须为原创。
3、参评作品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影视剧本,应征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影视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有关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取消其入选资格。
4、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文字过于简单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等其他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五、奖励扶持
1、对评选出的优秀剧本给予2-5万元的奖励。
2、对评选出的优秀剧本,适时组织作品研讨会或剧本论证会,积极向相关影视制作机构进行推荐,并协助拍摄制作。
3、向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推荐参与各类评奖活动。
4、对在我局备案拍摄的剧本按照《甘肃省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5、凡获得“优秀剧本奖”“创意剧本奖”“潜力剧本奖”并领取奖金的剧本,须无条件参与由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电视剧处举办的影视项目创投推介活动。
六、投稿方式
1、请在《作者登记表》上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将《作者登记表》邮寄至以下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电视剧处508办公室
2、请将剧本全文、故事梗概、《作者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gansudianying226@163.com (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者姓名),不接受纸质剧本投稿。
3、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电视剧处。
投稿邮箱:gansudianying226@163.com
联系电话:0931—8539868
联系人:刘坛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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