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下调为1%
原标题: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下调为1%
中国甘肃网4月2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文博) 4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于4月18日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2%下调至0.7%,职工个人费率保持0.3%不变。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
据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经省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加大省级失业保险调剂力度,根据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赤字情况、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和财政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告。
- 2017-04-21甘肃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变
- 2017-04-21甘肃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