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实施以来 1600户陇企6年减负74.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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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户陇企6年减负74.81亿元
砥砺奋进的五年
中国甘肃网4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祁瑞龙)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自2011年实施以来,甘肃国税系统已有1600户企业享受到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6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74.81亿元,户均减免467.54万元。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幅度达40%。据悉,甘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户数从2011年的146户逐年增加到2016年的331户,累计增幅126.7%;减免税额从2011年的4.68亿元,逐年攀升到2016年的18.96亿元,累计增幅304.8%。其中,2016年度,减免税额达到18.96亿元,创历年新高,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的24.3%,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带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让更多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效用,省国税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窗式”服务,对50项办税事宜纳入同城通办,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涉税事宜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省内互联,就近办理”,实现前台服务与后台办理无缝衔接,本地与异地的同步受理,进一步提速了政策落实。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多措并举降成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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